——刍论电视体育传播中的文化表达 电视的介入,对于体育传播乃至体育运动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当电视进入体育运动以后,电视传播将体育比赛由小圈子的、贵族式的活动变成了一个普罗大众的“公共领域”,体育变成电视体育是这场变革的核心。①在这个意义上,有人干脆把当今时代称为“电视体育的黄金时代”。国际奥委会前任主席萨马兰奇也认为:将来体育运动必然会分化为两类,一类是适合电视口味的体育运动,另一类是不适合电视的体育运动。体育运动只有在第一种情况下才有可能加速发展,否则,要么衰落,要么踏步不前。 本文侧重比较电视体育传播中“形”与“意”的对抗和融合,以此探讨电视对体育文化传播的作用和意义。 一、体育文化传播中的“形”与“意” 体育文化是指体育活动过程中有关人的精神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以身体的活动为基本形式、以身体的竞争为特殊手段、以身体的完善为主要目标。197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体育运动国际宪章》提出:“体育作为教育和文化的一个基本方面,必须培养个人作为与社会完全结合的成员所具备的能力、意志力和自律能力。”借助于体育运动的形式外壳,使人们理解其重要意义,提高健康水平,树立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是体育文化的应有之意。 体育传播中,人们首先看到的是体育运动的外在形式,它通常以人的身体动作为载体。这些动作本身表述了一定的文化内涵,其形式也具有很强的文化意趣,观众欣赏田径、足球、跳水等体育项目,从中完全可以看到对抗、强壮、热烈、激奋等不同的文化表象。在这里,形式就是内容本身,体育运动的形式本身就体现了体育“力与美”的特色,即克莱夫·贝尔所说的“有意味的形式”。 与对形式美的欣赏相比,中国人更强调从形到意的升华这一层面把握体育文化的精髓。相当多的中国人观看体育运动,尤其是重大体育竞赛,在某种意义上更是为享受其内在的文化精神,这种文化需要甚至成为欣赏体育的主要目的。在特定的时代和环境下,体育传播的功能被如此归纳:给人以爱国主义、国际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良好的思想情操、组织纪律和意志品格的教育。 在体育文化的传播中,外在的表象与内在的意境之间不免会产生矛盾甚至对立:形式无法与意义完全融合,美的却未必是善的。意境被认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价值所在,由此形成了中国人格外注重“象外之象”的传统,以此推论,人们看到体育竞技时,可以忽略其外在的具体形式信息,而直接联想到其内在的“意境”——体育文化精神,“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格言堪称对体育文化精神的高度概括。 在这个意义上,体育文化传播的核心,是充分表现奥林匹克精神,即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的传播,把现代奥林匹克文化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公平竞争的精神,以及促使身心健康的各种品质均衡结合并运用人生哲学表达出来,从而使身心获得全方位的发展和提高。 二、电视体育文化传播的优劣势分析 电视是声画结合、视听一体的综合性媒介,图像是最重要的传播符号,它能对客观事实作出真实、生动的再现,但也在很大程度上把观众的接受器官集中在眼球上,影响了他们对声音和文字这两种辅助符号的接收;此外,电视按时间流程依次播出,图像和语言同时呈现,且转瞬即逝,缺乏贮藏性和复显性,观众很难在短时间内对深层次的传播内容作充分而深透的理解,这也使电视镜头上的影像画面不能像文字那样把深度内涵表达得从容、细腻、透彻且准确。 电视传播的最大特点,是它彻底打破了表层与深层二元对立的深度模式,传媒以一种“真实的内爆”使出现于屏幕的图景等同于在场的真实,这种“真实”使人停留在画面的切换上,镜头代替了任何批判理论模式,因为符号已不再指涉外在的世界,而仅仅指涉符号本身的真实性和符号系统的真实性。②电视体育回复了竞赛的娱乐性、游戏化本身。 同时,在电视体育传播中,竞赛本身、竞赛之外的许多附着信息均被一并传递出来,让欣赏电视报道的人都能找到各自的兴趣点,有体育阅历的观众充分体会到运动员在对运动极限的挑战中凸现的美感;而许多没有体育阅历的人则可以尽情欣赏霍尔金娜的“冰美人”形象、俄罗斯网球美少女的性感外形、贝克汉姆多变的发型等,感受时尚和青春的美,这些都是自然属性的美,区别于人们阅读文字报道后生发出来的理性美——那是一种社会属性范畴的美,两者的最大差异,是电视传播消解了理性美,这对于后现代而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拉潘姆在对比文字和电子媒介的差别时认为,总体而言,文字媒介为“有阅历”,电子媒介则为“无阅历”。 让“无阅历”的观众喜欢体育、享受体育,是电视的重要贡献,这与电视的传播形式有密切联系:“媒介即是讯息”,麦克卢汉自己对这一著名论断是如此阐释的:“所谓媒介即是讯息只不过是说:任何媒介(即人的任何延伸)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曰任何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务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③“媒介即是讯息”,因为媒介对信息的清晰度和结构方式起着决定性作用,而对人的组合与行动的尺度和形态,媒介同样发挥着塑造和控制的作用,“介入传播技术载体的干预总是会对相关的信息内容和形式进行可以感觉得到的甚至本质上的修改。”④ 离开电视的形式信息,“足球转动地球”无法想象——在印刷媒介时代,人们最大的感受是“我看新闻”,他们对各种信息的理解建立在自身解码、解读的基础上,能把自己清晰地定位为“旁观者”;相反,电子媒介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延伸,它促进人的眼睛看到确实的原生态画面,耳朵听到真切的现场声音,如杰克·海敦就说过:“它(电视直播)非常及时。通过它,你可以耳闻目睹。电视观众实际上成了赛事的参与者。”⑤ 让人感觉身临其境、置身其中,对体育运动的悬念之美、阳刚之美、遗憾之美等等审美价值进行生动、具象的品味,是电视在体育传播中的最大优势,但电视传播中镜头符号明显优先,这一特性使之对感性的、外显的文化表象的传播过于突出,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妨碍了电视对体育文化的深层次表达,过眼即逝的镜头使人们无法充分判断“新闻背后的新闻”,更来不及思索潜藏在镜头背后的文化价值,这成为电视在体育文化传播中的软肋。 三、电视体育传播如何实现“意”与“形”兼顾 电视画面是电视传播的基本技术手段,电视传播必须坚持画面和镜头的首要作用,以此为基础探讨技术和理念上的变革和完善。 其实,电视画面并非完全客观的真实,而是典型的“媒介现实”,从传播学角度来看,在电视画面和镜头中,除了形式本身所蕴含的体育文化内涵外,传播者还通过对镜头和画面的信息组织和加工,使之有序化,以镜头的剪辑、画面的转换传递更深刻的文化意味,这种做法往往使信息传播更有效。 电视镜头的剪辑、画面的转换和连接都是电视传播中传达意境的重要内容,电视体育评论节目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它通过对体育事件进行评论和分析而形成深度报道,强调传播者的理性思维——借助于对图像的剪接,以强烈的视觉形象直接作用于观众,并通过有声语言和字幕,进一步描述事实,表达观点,表达超出镜头之外的文化意义。 电视体育传播,应该诠释运动者的精神风貌和意志品质,体育运动的竞技,无论何等高难优美的动作,最终是由人来完成的,运动员的思想风貌、顽强意志、拼搏精神、敢于超越的勇气理应成为竞技场上的最大亮点,彰显人文精神,在体育传播中的体现就是始终坚持把人作为电视体育传播的中心环节和要素,因此电视传播中必然要表现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张扬出的人格魅力,体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最美好、最纯真、最和谐的生命价值,尊重和重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 其实,形式和内容并非对立的,强调一定的形式不一定就会阻碍内容的表达。同样,电视体育传播也不应该形成形式干扰、甚至妨碍意境的状况不仅传播者要把单个电视镜头的信息准确、清晰地传递给观众,更注重把镜头外的文化内涵体现出来,镜头的剪辑、画面的组合等技术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电视工作者实现这一目标,如今网络的大范围使用,更增强了这一技术手段,网络可以作为电视节目的资料库,为电视节目的评论、深度报道和无法在电视中表现出来的相关信息提供一个公共空间。但是,真正起关键作用的,是传播者自身对文化的理解,以及其思想的高度,如果电视工作者确实有“传播人、为人而传播”的体育传播理念,就不难找到合适的技术手段,表达更深层面的体育文化内涵。 (本文系四川省教育厅2005年度重点课题《传统艺术与传媒艺术的比较研究》,?穴川教科SA05—028)的成果之一(作者系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
注释: ①杨韫羽:《电视与资本的双重变奏——论当代体育事业发展的动力因素》,《传播学论坛》2005年第4期。 ②朱立元主编:《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89页。 ③麦克卢汉著,何道宽译:《理解媒介》,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33页。 ④陈卫星、赵玉明:《展望新世纪的传播学研究和教育》,张国良、黄芝晓:《中国传播学:反思与前瞻》,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0页。 ⑤杰克·海敦著,伍任译:《怎样当好新闻记者》,新华出版社,1980年,第1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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